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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改革措施给力 民企发展迎来春天
发布时间:2013-12-17 15:53:32
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中多处相关经济体制改革的表述,让民营企业感到三中全会让民营企业发展迎来又一个春天。
《决定》中提出,“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”。《决定》中还提出,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。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、促进创新、扩大就业、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坚持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,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,消除各种隐性壁垒,制定非公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,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,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”。这样的表述,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充分肯定,进一步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,形成了公平竞争的局面,也为今后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,为民营企业进入广阔领域扫清了意识形态和理论上的障碍,让民营企业者“腰杆更硬”,必将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。可以说,民营经济由此迎来加快发展的又一个“春天”。